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古田县翠屏湖片区污水外排管道工程 已由 古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古发改审批【2015】1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古田县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古田县翠屏湖片区污水外排管道工程,包括污水管、接户管、倒虹管、附属隧洞工程等,投资约2228.5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古田县翠屏湖片区污水外排管道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
2.6.2. 设计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取得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建造师),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项目经理为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在2013年12月31日前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在2014年2月28日前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5.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单位的资质要求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6 月 24 日至2015年 6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4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131号窗口(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行政服务中心二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光盘等)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均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5年 7 月 20 日16:00前汇达本招标公告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存款帐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的形式汇达本招标公告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古田县翠屏湖片区污水外排管道工程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400000.0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7 月 21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行政服务中心二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可同时为委托代理人)应当持相应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gtggjy.com)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古田县城东街道解放路173号
电 话:0593-2161689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沙县融兴金鼎城11幢3单元1801室;
电话:0598-8272586;传真:0598-8272586;
联系人:黄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 号:9060 6100 1001 0000 0423 90
地 址: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
电 话:0593-399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