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临颖县巨陵区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6-15 10:25:15 阅读次数:183

1、招标条件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临颖县巨陵区项目已经豫水计(2015)1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临颖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临颖县巨陵区项目位于临颖县巨陵镇,项目涉及外沟河、清阳渠两条河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岸坡整治、拆除重建生产桥、拆除重建节制闸等工程。

2.2标段划分: 项目共划分3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外沟河段(桩号5+400~11+600),河道清淤及岸坡整治工程(拆除重建桥梁7座);

第二标段:外沟河段(桩号11+600~14+600),河道清淤及岸坡整治工程(拆除重建桥梁7座,拆除重建节制闸1座);

第三标段:清阳渠段(桩号0+000~5+000),河道清淤及岸坡整治工程(拆除重建桥梁15座);

第四标段: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临颖县巨陵区项目监理工程。

2.3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标段

2.4 招标范围:施工标段:该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为本项目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5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及项目经理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2014年1月以来半年(含)以上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3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水利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4年1月以来半年(含)以上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4 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5 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公示,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3.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近三年良好的财务状况;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可对该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请于2015年6月 15 日至2015年6月 19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4.2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4.3投标人报名须知:

施工标段:报名时请携带投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必须是在水利厅网上备案人员)、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经理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似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专职安全员身份证;所有人员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注:以上证件审查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监理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必须是在水利厅网上备案人员);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身份证、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培训结业证书、所有人员劳务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类似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注:以上证件审查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4 施工标段招标资料费用2000元/标段、监理标段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颖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石先生

联 系 电 话:0395—565091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B区1208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371-65996697

电子邮箱:bjjhrz@163.com


水行政监督部门:漯河市水利局

电 话:0395-561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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