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项目监理招标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6-14 10:25:58 阅读次数:152

一.招标条件

乐陵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项目监理招标项目,已由德州市水利局、德州市财政局以"德水农〔2015〕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乐陵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期内及保修期内的全程监理服务

三.标段划分情况

2.1 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2 计划工期:施工期8个月+保修期1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的独立法人。

3.2 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管理经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是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监理工程师。

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授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其他要求或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原件经审验后即退还,复印件一份按序采用A4纸按序统一装订并加盖公章: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于2015-06-20至2015-06-24(具体时间9:30:00-11:30:00至14:00:00-16:30:00),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一部购买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乐陵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曲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俊光

联系电话:0531-81956898

电子邮箱:hy8266199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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