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潢川县农业综合开发双轮河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 2017-03-23 16:45:41 阅读次数:13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是河南省潢川县农业综合开发双轮河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标。

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立项的通知》(国农办【2015】49号)、水利部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编报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农发办【2015】2号)要求,2015年拟实施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农业综合开发双轮河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工程总投资约为15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0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400万元,剩余由地方财政等自筹。

招标人为潢川县中小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河南省潢川县境内。

2.2项目概况:双轮河灌区是潢川的一个重点中型灌区,渠首闸位于光山县东部的白雀镇双轮河村;灌溉水源为渠首闸下游300m处双轮河拦河枢纽拦蓄的汇流面积为325km2的白露河水;灌溉潢川县仁和、双柳、伞陂、传流店三镇一乡。灌区现有干渠一条,全长61.65km,设计引水流量16m3/s,加大引水流量25m3/s,干渠配套灌溉建筑物共191座;支渠12条,全长95km。支渠配套渠系建筑物共221座。目前干、支渠塌滑、淤积、渗漏严重,渠系建筑物年久失修、损毁严重,亟待改造。

2.3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察、测量、实施计划、实施方案编制及评审服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相应的施工现场服务工作(含现场设代服务、设计变更服务、配合工程验收等)。

2.4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实施计划、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项目审批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同时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及其以上设计资质(含乙级,不含水利行业设计专业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专业或水文地质专业乙级及其以上勘察资质(含乙级);③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含乙级)。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从事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由业主出具的做为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

(4)2012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

(5)近3年(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6)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之前,须在“河南省水利企业信用系统”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信阳市外企业在投标前应将信誉备案材料汇编报送信阳市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登记。

(7)上述所提供证书、证明中投标人的名称均应一致,如不一致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拟任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过时不候)。

4.2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交易中心窗口(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与新十街交叉口)

4.3招标文件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报名需携带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人资格要求3.1中要求所应具备资质的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2012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近3年(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在“河南省水利企业信用系统”的备案证明(加盖公章的网络下载页),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拟任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等;

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文件要求验原件且留存复印件壹套(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红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 年 8月 18 日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与新十街交叉口)。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

合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潢川县中小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局

地   址:潢川县

联 系 人:朱主任

电   话:1356976868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49号3号楼C座20层395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1-60151835、18937137941

邮箱:3283592606@qq.com


水行政监督部门:信阳市水利局

电 话:0376-627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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