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山东省临清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3-20 10:42:05 阅读次数:162

一.招标条件

2015年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山东省临清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设备二次项目,已由聊城市水利局以"聊发改投资【2015】20号文"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清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临清市金赫庄镇、老赵庄镇、魏湾镇、康庄镇等11个乡镇。 招标范围:购置1台消毒设备、24套便携式水质检测仪器。

三.标段划分情况

共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生产厂商,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符合国标;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其他要求或说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325日至331日(周日除外),每日上午800分时至1130分,下午13时至1700分(北京时间),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临街楼一楼标书出售处(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报名,同时请提供如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原件经审验后即退还,复印件一份按序采用A4纸按序统一装订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于2015-04-01至2015-04-08(具体时间8:00:00-11:30:00至13:00:00-17:00:00),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临街楼一楼标书出售处(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购买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临清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李光辉

联系电话:0635-2329230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士华

联系电话:18663008712、0635—5055609

电子邮箱:zhaoshihuast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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