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2014~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陈岱镇II标段)(项目名称)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审[2015]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云霄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部,项目资金由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云霄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部,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霄县陈岱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涉及4个乡镇——云陵镇、莆美镇、陈岱镇、列屿镇。包括建设小型水源工程24处,其中:水池14处,小型引水堰6处,机井4处;固定灌溉渠道衬砌改造9.35km;排涝沟道改造长1.25km;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万亩。项目总投资3490.1万元,本标段工程预算审核价为3625806元。(其中含暂列金15万元,暂列金不计税,不取费,不优惠)。本次招标内容为陈岱镇,具体详见施工图所含的内容(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书及编制说明)。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云霄县2014~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陈岱镇II标段),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造价文件、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3.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2012版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在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4.3. 投标企业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在岗人员。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规定时期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问题,无因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在此期间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
4.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施工图纸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6.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5.2本招标项目的K值取值区间为:9 %- 11.99 %。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9月2日17时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办理,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柒万贰仟元整 。
(各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转入的银行账户)
(1)开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
账 号:4195 6819 0817
(2)开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云霄县支行
账 号:3500 1667 2070 5251 1880
[备注: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云霄县2014~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陈岱镇II标段)保证金”。字样]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4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6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传送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投标人应在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有效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并递交相关资料。开标地点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
8.2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8.3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10. 开标时间:2015 年9月6日 15时 00分。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12.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和招标人支付。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云霄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部
地址:云霄县云陵镇元光路48号(县水利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96—853708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霄县江辉路128号 三楼
联 系 人: 小林
电 话:0596—8523093 传真:0596—8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