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琅岐自来水旧管网(红旗、上岐、前锋)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已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福州市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榕开发改[2015]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马尾区琅岐自来水厂 ,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招标人为 福州市马尾区琅岐自来水厂,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琅岐自来水旧管网(红旗、上岐、前锋)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
2.2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3建设规模:琅岐镇红旗、上岐、前峰管理区13个行政村(争丰、劳丰、劳光、乐村、光明、光辉、星辉、农旗、勤耕、红星、群星、星光、红光)的自来水旧管网进行改造,全程109km,供水总规模为1.05万立方米每天,工程控制价为人民币39229085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施工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期阶段的监理),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依据。包括设计图纸文件和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和业主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包含且不限于招标人另外发包及甲供材料等项目)
2.5标段划分: 无 ;
2.6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
2.7工程建设地点为: 琅岐镇红旗、上岐、前峰管理区
2.8监理服务期:自本项目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
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68-2008合格标准
2.10监理服务费: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计取,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为人民币66.5068万元;(最终以本工程施工财政审核价作为计价基数计算监理服务费);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且为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1.3投标人近五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1.4 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1.6 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8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1.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2.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2.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按“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中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3.2.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
3.2.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马尾支行
帐 号:7345 7101 8260 0021 878
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汇款凭证备注栏上注明“FJJXZ_2015019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未注明项目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部分投标人补足后也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3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1.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7 月 24 日至2015年 7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福建留学创业园马尾园区研究试验综合楼四楼)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8 月18 日9时30分,地点为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福建留学创业园马尾园区研究试验综合楼四楼)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处)
6.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派专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复印件送达(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由拟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身份证复印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到场登记(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出示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6.3逾期送达的和非专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1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和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8、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8.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2招标人将在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中按规定公示中标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经验或工程业绩内容。
8.3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马尾区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期限: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查询工作以经马尾区人民检察院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马尾区琅岐自来水厂 ;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乐民路150号 ,
电话: 0591-83908696 ,联系人: 甘先生。
招标代理: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6层
电话:13960825735 传 真:0591- 87814559
联系人:贺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马尾支行
帐 号:7345 7101 8260 0021 878
注明用途:“FJJXZ_2015019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退还保证金联系电话:0591-83984047 ;联系人:财务人员。